前 言
本文件按照 GB/T1.
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
起草。
本文件代替 GB/T17685—2016《羽绒羽毛》,与 GB/T17685—2016相比,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
动外,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——更改了范围(见第1章,2016年版的第1章);
———增加了“粗洗羽绒羽毛”“精洗羽绒羽毛”“原生羽绒羽毛”“回收羽绒羽毛”“再利用羽绒羽毛”
“羽毛”“粉尘”“含水率”等的术语和定义(见第3章);
———更改了“羽绒羽毛”“绒子”“陆禽毛”“绒丝”“杂质”“异色毛绒”“蓬松度”“清洁度”“残脂率”的
术语和定义(见第3章,2016年版的第3章);
———更改“朵绒”“类似绒”“未成熟绒”“损伤绒”“毛片”“大毛片”“长毛片”“未成熟毛”“损伤毛”的术
语和定义为解释性注(见3.
7和3.
9,2016年版的3.4~3.7、3.9~3.11、3.13、3.15);
———增加了“产品分类”(见第4章);
———增加了基本要求(见5.1);
———增加了粗洗羽绒羽毛的质量要求(见5.2);
———更改了精洗羽绒羽毛的质量要求,分别规定原生羽绒羽毛质量要求(必检项目)、原生羽绒羽毛
质量要求(参考项目)、再利用羽绒羽毛质量要求(见5.3,2016年版的第4章);
———增加了再利用羽绒羽毛成分分析的试验方法(见6.1);
———增加了烷基酚(AP)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(APnEO)的试验方法(见6.2);
———更改了判定规则(见第7章,2016年版的第6章);
———更改了标志要求(见8.1,2016年版的7.1);
———更改了运输和贮存要求(见8.3,2016年版的7.3);
———增加了粉尘含量的测试方法(见附录 A)。
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
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。
本文件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52)归口。
本文件起草单位: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、东隆家纺股份有限公司、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、
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、柳桥集团有限公司、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苏康乃馨羽绒
制品科技有限公司、青岛商羽羽绒集团有限公司、安徽鸿昌羽绒制品有限公司、江苏大雁羽绒制品有限
公司、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、河南省鹏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、浙江三星羽绒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百思
寒羽绒股份有限公司、艾莱依时尚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苏绒汇羽绒科技有限公司、广东鸿基羽绒制品有限
公司、湛江紫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、浙江康浩家居有限公司、保定雪瑞莎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、六安市
海洋羽毛有限公司、安徽华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、广东富利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、坦博尔集团股份有
限公司、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、中联品检(上海)技术服务有限公司、四川省纤维检验局、
南京海关纺织工业产品检测中心、杭州海关丝类检测中心、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、中国羽绒工
业协会。
本文件主要起 草 人:许 杰、傅 妙 奎、高 德 康、张 恋 建、杜 达 生、陈 文 坚、臧 朝 元、孙 建 刚、王 国 兴、
李裕陆、刘洋、谢伟、史成金、丁建胜、吴斌、田宁、胡建党、项国斌、赵朋、凌康智、鲁遥、刘二维、余学永、
吕欣华、李悦、王润邦、郑淑芬、王玲、姚静、赵瑞方、郑琳、周静洁、曲艺。
GB/T17685—2026
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—1999年首次发布为 GB/T17685—1999,2003年第一次修订,2016年第二次修订;
———本次为第三次修订。









文章来源: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